法庭裁定被告自稱三合會社團罪不成立

香港特別行政區 訴 高晨浩

2024年7月10日

暫委裁判官李卓慧裁定被告自稱三合會社團成員罪不成立,並判令控方支付被告的訟費。

案件源於警方於2021年8月的一次名為 "Arrowhit" 的臥底行動。控方案情是在一個晚上,一名控方認為是被告的人士 ("該嫌疑人") 喝了酒後,告訴在酒吧擔任侍應的臥底警員 ("UC") 他是荃灣和勝和 (一個三合會社團) 的成員,並邀請UC從現在的保家轉為跟從他。該晚是UC第二次見該嫌疑人。9個月後,臥底行動曝光,UC在一個認人行列中認出被告是該嫌疑人。

盤問下,UC承認在其 "流水簿" 及/或證人陳述書中唯一有關該嫌疑人的紀錄就是該嫌疑人的年紀、國籍、及性別。UC也同意符合這些紀錄的人在香港比比皆是。UC也接受當晚環境昏暗、環境嘈吵、他自己也有飲用酒精。基於上述各點,裁判官認為不能安穩依賴UC辨認該嫌疑人身分的證據,裁定被告罪名不成立。法庭也批准辯方的訟費申請,判令控方支付訟費。

蘇信恩大律師 (聯同許志浩大律師) 代表被告人。審訊歷時2天。